国庆长假将至,
小伙伴一颗颗外出游玩的心,
早已按耐不住了吧!
毕竟,又能看到壮(ren)丽(shan)美(ren)景(hai)了
外出旅游,人生地不熟,
不少小伙伴还是会选择跟团游。
虽然我们都希望玩的开开心心,
但是假设,如果,万一,
在跟团游中遇到纠纷,
该如何正确处理呢?
正所谓思则有备,有备无患,
小编就带着几个已判决的案件,
一起跟大家学习处理旅游纠纷的正确姿势。
案例1:旅客行前取消行程,损失谁承担?
2013年7月9日,魏某与被告泉州某旅行社签订一份《法国/意大利/瑞士十二日游报名确认单》,约定旅游费用每人36000元,人数三人(魏某、刘某、王某),定金20000元/人。7月31日,刘某与该旅行社签订一份《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约定魏某三人参加法意瑞十二日游团队出境旅游,出发时间为8月5日,结束时间为8月16日,旅游费用合计110000元。合同签订后,刘某支付部分旅游费用52000元。
8月2日,因刘某有事不能出游,向旅行社提出三人要退团,取消行程。8月3日,刘某又要求由三人旅游改为二人旅游,但至8月5日双方均未能达成一致。最后,,要求旅行社退回已交的旅游费用52000元。
,魏某签订的《报名确认单》具有合同性质,《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约定该份合同出签后有效,刘某等三人护照已于8月2日签证通过,故旅游合同已生效。后续双方只就取消行程达成一致,而不是更换行程。最终,。
法
律
问
答
吃瓜群众
为什么旅行社没有机票、酒店票据,?
小编
因为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旅行社可以约定游客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旅行社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情况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或者双方也可以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
吃瓜群众
那我下次和旅行社签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小编
作为旅游消费者,在与旅游社签订旅游合同时一定要认真审查双方的违约条款的约定,如违约责任认定、违约金支付、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等条款,不能草率签订,否则引起法律责任就会处于被动地位。
案例2:遭遇强迫购物能退货吗?
2015年9月7日,赵某参加沈阳市某旅行社组织的“港澳5日双飞游费用100元,包括机票、住宿、景点门票,全程无需最低消费、无强制购物”低价旅游团。旅游中,旅行社安排了指定购物场所,赵某在香港和珠海被迫购买项链、女包、手镯等共计3万多元。9月13日旅游结束,赵某于9月23日向旅行社提出退货,由于退货金额协商未果,,要求该旅行社退还购物款。
,被告旅行社以100元明显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并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安排原告赵某购物,违反了法律规定,最终判决旅行社为赵某办理退货并垫付赵某退货货款。
法
律
问
答
吃瓜群众
对于“低价旅行团”,法律有没有相关规定呢?
小编
有的,,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吃瓜群众
可我旅游中还是被强制购物了,事后该怎么办呢?
小编
放心,你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旅行社不履行的话,。
案例3:旅游中,出现人身事故如何划分责任?
2016年3月19日,叶某由泉州某旅行社带团,从漳州前往九华山一无锡一普陀山旅行。3月23日,叶某在普陀山观光时由于雨天路滑不慎摔倒,带队导游王某带叶某到当地医院检查并全程陪伴叶某回到家中。叶某回来后前往漳州市中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手臂骨折,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事后,,要求旅行社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18万多元。
,下完雨之后的地面湿滑对于叶某这样的成年人而言当属应知范畴,叶某自身理应负有谨慎注意义务,其摔伤很大程度上是自己未尽到审慎注意义务导致,故叶某应承担主要责任。然而叶某在旅游过程中摔伤,旅行社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对叶某人身损害的后果承担一定的责任。
最终,对叶某人身损害的后果承担30%的责任。
法
律
问
答
吃瓜群众
本案中,为什么旅行社只承担30%的责任?
小编
因为根据证人证言证明,叶某摔倒时脚上套着鞋套,比较容易滑倒,又在下台阶时没有顺着台阶走下去,而是踩在台阶旁边的“滑道”导致滑倒。而导游也有向游客提醒雨天套鞋套容易滑倒。此外,叶某摔倒后,导游及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且全程陪同叶某前往当地医院就诊并陪同回了漳州。可见旅行社已经尽到了一定的告知义务、警示义务和救助义务。
但叶某是在旅行过程中摔伤,且旅行社无法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其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而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现学现考
答案:B、C、C、全选
最后,
祝祖亲,
生日快乐!
祝各位国庆快乐!
泉州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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